(1926年普查)漢人已超過300萬人,佔全台人口約7成5,通行語為台語。後來,經過國民黨政府強推國語政策,說台語的人口漸漸減少。行政院公布的2020年人口及住宅普查,台灣有66.3%民眾主要使用華語溝通,台語僅佔31.7%,第三名的客語則是佔1.5%,其他語言都低於1%。
清國治臺時期,擔任臺灣府儒學訓導的福建省侯官縣人劉家謀於1853年(咸豐三年),在其所著《海音詩》第71首「耗費饔飱百口糧,如山狼籍不堪償;傷財翻被居財誤,浪說紅龜是吉祥」。並說明:臺語「龜」若「居」,取「居財」之意也。劉家謀撰,郭秋顯、賴麗娟主編。《劉家謀全集彙編》。 龍文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,2012:冊2,頁596。
清國直隸總督李鴻章於同治十三年三月十二日(1874年4月27日)的信函中提到:所有東洋興兵打臺灣生番地方之事,連日議論紛紛,頃由長崎信來,知日本派柄川宮(親王)總督其事,李仙德參議。李即去年隨副島(副島種臣)來過,本美國人,曾任福建領事,會說臺灣話。
日治時期,稱為台湾語(たいわんご)。若干著作使用「臺語」或是「臺灣語」的名稱。如《臺灣日用土語集(臺灣語集)》(1895,俣野保和)、《臺灣言語集》(1895,岩永六一)、《臺灣語》(1895,內八百久萬)、《大日本新領地臺灣語學案內》(1895,加藤由太郎)、《臺語類編》(1903,中堂謙吉)、《國語對譯臺語大成》(1916,劉克明(字篁村))、《臺灣語典》(1922,岩崎敬太郎)、《教科摘要臺灣語速修》(1925,劉克明)、《實業教科臺灣語及書翰文》(1925,劉克明)、《銀行台語會話》(1926,張文典)、《臺灣語之研究》(1931,熊谷良正)、《臺灣語典》(1933,原名《臺語考釋》,連橫)、《臺灣語法全》(1934,陳輝龍)、《新選臺灣語教科書》(1935,張耀堂)、《警察官對民眾臺語訓話要範》(1935,小野西洲)、《臺語和譯修養講話》(1936,小野西洲)、《臺灣語教科書》(1944,警察官及司獄官練習所)等。
台語是在台灣「生成」的語言,起源是泉州話、漳州話,但已重組漳泉濫,重組,融合日本語及在地經驗,不是移植,而是再創造。語言內容已有差異,約10%以上,甚至更多不同的詞彙, 台語已經發展出自己的系統。
語言應由「母語使用者」自己命名,命名權=文化主權,台灣人歷史自稱就是「台灣話/台語」,是內部自然形成的名稱。客家人稱為「福佬」、「鶴老」或「河洛」;1967年10月27日,國民黨政府指示改稱為「閩南語」;「福佬話」、「閩南語」等名稱均是他者稱呼。使用「台語」稱呼比「閩南語」更早。
原住民語≠台語,原住民各族語言本來就有自己名稱,例如:阿美語、泰雅語、布農語、排灣語、噶瑪蘭語等,屬於南島語系(Austronesian languages)。
客語≠台語,客語是世界通用的稱呼。台語是台灣的共通語,相較原住民語、客語,台語內部較一致、具混融性,才會成為「代表性語言」。
同一語言在不同國家可有不同地位,如:印尼語 vs. 馬來語,寮語 vs. 泰語,語言分類本質上帶政治性,國界會影響語言命名。語言互通≠必須同名;例如:西班牙語 vs. 義大利語,能溝通不代表要用同一名稱。
現行制度,國家語言發展法採「臺灣台語」,顯示命名已進入政治與制度協商層次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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