會讀漢詩,就等於會台語?從文白異讀到日常生活的台語能力

能用台語吟唱一首漢詩,是一項文化與藝術能力;但這不等於已經掌握完整的台語,更不能單憑吟唱活動熱絡,就認定語言復振成功。

本文要釐清三個不能直接畫上等號的關係:會吟詩,不等於能自然交談;用台語讀漢文,不等於用台語寫文章;保存古典聲音,不等於恢復一門語言的生活與傳承。

這些區分不必建立在排斥文讀音或否定漢詩之上。關鍵是:我們希望下一代只會讀出一篇固定文本,還是也能用台語說自己的話、寫自己的生活?

一、會讀出來,還要能聽懂、應答與表達

一個孩子把七言絕句吟得流利,值得鼓勵。但換個情境,問他「你今仔日欲食啥物?」或請他說說學校發生的事,他能不能聽懂、回答,接著聊下去?這需要另一種練習。

例如,「你食飽未?」要掌握句末的提問方式;「我猶未食飯」要理解尚未完成的狀態;「我聽無,你閣講一擺好無?」則涉及理解、回應與請求澄清。生活溝通不是把背熟的句子唸完,而是能依對方說的話,組織自己的回答。

歐洲理事會的語言教育架構(CEFR)區分理解、表達、互動與中介等活動,強調學習者在真實社會情境中使用語言。用簡單的話說,除了「講予別人聽」,還要能「聽別人講,閣接落去」。〔官方說明〕

前兩句可見教育部辭典「未」及相關用例;第三句為本文依生活情境擬寫的教學例句。

吟唱可以帶來興趣與聲韻訓練;若再讓學生用台語解釋詩意、互相提問、分享經驗,就能連接溝通。問題不在吟唱本身,而在是否把一項表演能力,當作整體語言能力的證明。

二、文讀音在生活裡,生活卻不能全套文讀音

文讀音是台語的一部分,但不是台語的全部。「家教」「大概」「西裝」都有文讀音,這不表示「家家戶戶」「大聲」「西瓜」也應照著同一套字音讀。實際怎麼說,要看整個詞的意思與慣用搭配。

以華語「香港買的香很香」為例,台語可以說:

佇香港買的香真芳。
Tī Hiong-káng bé ê hiuⁿ chin phang.

地名裡的「香」是 hiong,祭拜用品是 hiuⁿ,氣味好聞則說 phang,依教育部用字寫作「芳」。這不只是換讀音,也涉及不同詞義與用字。若把三者都硬讀成 hiong,就破壞了原來的詞彙分工。〔「香」文讀;「香」白讀;「芳」用字說明〕

下表將文讀詞例與其他生活用法並列。羅馬字以教會羅馬字(POJ)呈現,所連結的教育部辭典則使用台羅:

漢字使用文讀音的詞例(POJ)其他生活用法(POJ)學習關鍵
香/芳香港 Hiong-káng燒香 sio-hiuⁿ;芳 phang(氣味好聞)地名、祭拜用品與氣味形容,不能都套同一個音;phang 依推薦用字寫作「芳」。
家家教 ka-kàu、家事 ka-sū家家戶戶 ke-ke-hō͘-hō͘固定詞彙各有慣用讀法,不能把所有 ke 都換成 ka。
大大概 tāi-khài大隻 tuā-chiah、大聲 tuā-siaⁿ形容大小、音量時,用 tuā,不能因為「大概」讀 tāi,就一律照換。
西西裝 se-chong東西南北 tang-sai-lâm-pak;西瓜 si-koe同字隨詞搭配讀 se、sai、si,不能只記一個讀書音。
霜風霜 hong-song白讀 sngsong 與 sng 有各自的詞彙搭配,須連同詞義學習。
九三教九流 sam-kàu-kiú-liû九點 káu-tiám熟語讀 kiú,不表示日常報時的 káu 可以任意換成 kiú。
東股東 kó͘-tong東西南北 tang-sai-lâm-pak股東讀 tong,方位詞有 tang 的慣用搭配。
面體面 thé-biān、面會 biān-hōe洗面 sé-bīn表達體面與指稱臉部,不能不顧詞義而任意換音。
白清白 chheng-pi̍k、自白 chū-pi̍k白色 pe̍h-sek抽象詞與顏色詞有不同搭配,不能把 pe̍h 一概改成 pi̍k。

讀音有根據,不等於放進任何詞句都合適。洪惟仁在〈泉州音的文白音系〉第59–60頁指出,文白兩層只是複雜語音層次的概括,文讀音也會進入口語。因此,不能把「文讀」理解成只供書面使用,也不能把文白各貼上一個朝代標籤。〔原文〕

學習上的問題,是不顧詞義與搭配,把生活用語逐字硬套成文讀音。這樣講出來,可能像刻意套上的「外國腔」,甚至像「外星話」:字音彷彿認得,整句卻生硬難懂。要自然使用台語,不能只記漢字的讀書音,還要學整個詞、整句話的說法。

三、從讀漢文到寫台文:文字應承接誰的聲音?

字音的問題,進一步連到書寫:把文言文用台語讀出來,不會自動改變它原有的詞彙、句法與文體。「這篇文章可以用台語讀」與「這篇文章是以台語寫成」,是兩個判準。

李恆德的提醒:漢文不等於台語

李恆德在《台語欲行對佗位去》(2023)第3篇〈莫閣叫我「漢文先–e」,拜託!〉的提醒,切中了這項區分:

漢文是會當用台語讀的中文,毋通誤會漢文就是台語。

〔李恆德,《台語欲行對佗位去》,第3篇。書籍資料;章節目錄。〕

簡單說,「用什麼語音讀」與「用什麼語言寫」,不能混為一談。讀出「少小離家老大回」是在欣賞古典詩句;用台語敘述自己的離鄉與返鄉經驗,則需要自己選詞、組句。兩種能力可以互相幫助,卻不能彼此取代。

台灣話文論戰:不只怎麼讀,更是為誰而寫

這項追問也有歷史脈絡。1930年,黃石輝以〈怎樣不提倡鄉土文學〉主張用台灣話書寫,關心作品能否貼近大眾語言。1931年,郭秋生提出〈建設臺灣話文一提案〉,討論言文一致、統一讀音與書寫建設。論戰並不只是選文讀或白讀,更牽涉「用什麼語言寫、讓誰能讀懂」。〔臺灣文學館論戰介紹;〈建設臺灣話文一提案〉資料〕

邱偉欣的研究轉引黃石輝的例子:「食飯」應依生活說法讀作 chia̍h-pn̄g,而非照漢字讀書音逐字硬套。這個例子提醒我們:若要寫的是人們實際使用的語言,就不能讓既有字音反過來限制生活表達。〔邱偉欣,2021,頁44,論文全文〕

這不是主張口語完全排斥文讀詞彙,也不表示當時各人的方案一致。它帶給今天的啟示是:書寫台語,不只是找字把聲音讀出來,更要讓台語成為人們敘事、思考與創作的語言。

現代台語文學:以台灣話寫台灣事

方耀乾的文學史與主體建構研究,提供了理解台語書寫發展的方向;臺灣文學館《台語文學導論》也介紹白話字文學、漢羅小說、漢字小說、劇本、現代詩與散文等成果。這些實踐說明,台語的文學能力不必以漢詩誦讀為邊界。〔方耀乾著作目錄;《台語文學導論》〕

這條路並非解嚴後才開始:1885年7月以白話字創刊的《臺灣府城教會報》,便是重要的早期書寫與出版平台。解嚴以來的台語文學運動延續、拓展了這些傳統,持續實踐「以台灣話寫台灣事」。〔公報社創刊史料〕

白話字的長期使用、教育部台羅拼音方案及漢字推薦用字,則提供不同的讀寫資源。這些工具不只用來替古典漢文標音,更要讓人寫自己的生活、讀別人的作品,繼續創造新的台語文學。〔教育部語文資源〕

四、台語的價值,不必靠古音正統或現場掌聲證明

保存哪些古老音韻,是歷史語言學的研究問題;一門語言是否值得傳承,卻不必先比賽誰更接近唐宋。台語能讓今天的人表達感情、討論新知、創作文學,本身就有價值。

若必須靠「保留中原唐宋雅音」才能證明台語高貴,就是把評價台語的尺,重新交回「中國文化正統」。看似抬高台語,實際上卻讓它依附古代中原,也淡化了在台灣形成的生活、變化與創造。

台語的歷史也包括在地詞彙、日語借詞與不同族群的語言接觸;個別南島語來源仍須逐詞考證。肯定古音,不應抹去這些變化。台語不只替古人保存聲音,更要讓今天的人說自己的話。

同樣地,跨語言展演得到掌聲,可以是交流的起點,卻不足以證明觀眾理解了詩意、歷史與文化認同,也不能逕自斷定只是禮貌。古典或現代形式,都需要翻譯、背景介紹與對話,才能幫助內容被理解。

文化傳播應問:觀眾帶走了什麼理解?語言復振則應問:活動之後,有多少人持續使用台語?感動、理解與傳承相關,卻不能互相代替。

五、結論:漢詩可以學,台語更要回到生活

古典漢詩的整理、研究與吟唱,有文史與藝術價值,但不能直接等同台語復振戰略。台灣歷史上的漢詩可以承載地方經驗與政治追求,卻不能因此代表台語教育的全部。

UNESCO的語言活力評估涵蓋世代傳承、使用領域與讀寫材料等面向。據此,本文主張語言政策與教育應優先支持三件事:〔評估文件〕

一、建立家庭與社區的台語沉浸環境。讓台語成為吃飯、遊戲、做事與說故事時真正使用的語言,增加不同世代持續互動的機會。

二、強化日常聽說與生活溝通能力。讓學習者能聽懂、應答、追問與表達,不只背熟固定文本。

三、深化現代台文讀寫與文學創作。讓台語能寫訊息、記錄生活、創作文學,討論當代社會與新知。

初學者不必先懂典故與格律,才有資格接近台語。若教育資源只看少數選手的舞台表現,卻忽略多數人的持續學習與使用機會,就可能把語言留在典雅的殿堂,變成供人欣賞的「古代標本」。

漢詩可以學,但台語學習不能止於漢詩。復振的成績,不只看台上唱得多好,更要看台下有多少人,能用台語繼續說自己的話、寫自己的生活。

參考資料

一、洪惟仁(1993),〈泉州音的文白音系〉,收入《閩南語經典辭書彙編》第一冊,頁59–74,本文引述重點見頁59–60。作者網站掃描原文;作者論文書目。

二、教育部《臺灣台語常用詞辭典》:本文已於詞例旁附上詞目連結。辭典收錄可用來檢查讀音及詞彙是否存在,不能替代當代使用頻率調查。編輯體例。

三、方耀乾(2005),《台語文學的起源與發展》;方耀乾(2012),《台語文學史暨書目彙編》,高雄:台灣文薈;方耀乾(2014),《對邊緣到多元中心:台語文學ê主體建構》,台南:台南市政府文化局。相關出版資訊見作者任教學校著作目錄及館藏說明。

四、台灣教會公報編輯室(2025年1月22日),〈頭版會說話〉,用以核對1885年7月《臺灣府城教會報》的創刊名稱及白話字書寫。

五、Council of Europe,〈The user/learner as a social agent〉,用以說明語言理解、表達、互動與中介的區分。官方說明。

六、UNESCO Ad Hoc Expert Group on Endangered Languages(2003),《Language Vitality and Endangerment》。原始文件書目與全文入口。本文依其評估面向提出復振建議,並非援引該文件評斷特定活動。

七、施俊州著、周定邦主編(2012),《台語文學導論》,國立臺灣文學館。出版及內容介紹。

八、李恆德(2023年10月),《台語欲行對佗位去》,臺北:就諦學堂,ISBN 978-986-98320-6-9。本文引用第3篇〈莫閣叫我「漢文先–e」,拜託!〉,以篇名定位。書籍資料;目錄。

九、國立臺灣文學館,〈戰語言—走大眾路,說臺灣話:用什麼寫?為誰而寫?〉;〈建設臺灣話文一提案〉詞條。

十、邱偉欣(2021),〈郭秋生在《南音》雜誌中的台灣話文實踐與困境對現代台語教育的啟示〉,《台灣學誌》20:35–68,本文相關討論見頁44、48–49。DOI:10.6242/twnica.202104_(20).0002。論文全文。

參考資料查閱日期:2026年10月18–19日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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